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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香港公司条例依法登记成为有限公司,需要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税务条例,参照香港税法的相关的规定,依法申报有限公司的税务。
香港公司运作过程冲常见的主要是以下三种税务:利得税、薪俸税、物业税
简单总结香港利得税:
1、任何成立后的香港有限公司,均需申报利得税,首次利得税表下发时间为成立18个月后。
2、利得税根据利润来源地征税原则,产生于非香港本地的利润,可以申请利得税豁免。产生于香港的利润,根据实际账务进行申报缴纳利得税。
3、香港针对资本所得免征利得税,如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子公司所取得的利润分回到香港母公司,针对大陆子公司分红所得,香港免征利得税。
4、现行利得税税率实行累进税率:2018/2019年度开始,首200万港币的净利润,税率为8.25%,超过200万港币部分的净利润,税率为16.5%。
2、薪俸税(Salaries tax):
薪俸税征税原则也是属地原则,如在香港有聘请雇员,或者董事有领薪酬的情况需要,需要给雇员申报及董事申报薪俸税。 类似于中国大陆的个人所得税。
薪俸税课税年度:4月1日到3月31日,收到税表一个月内申报。
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,以缴税较少者为准:
1) 标准税率以净入息总额的15%计算
2) 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
由2018/19年度开始,薪俸税边际税阶由45,000港元增至50,000港元,并由4个税阶增加至5个,边际税率分别调整为2%、6%、10%、14%及17%。
物业税一般是企业或者个人在香港本地持有物业,物业所有人将坐落于香港的土地、楼宇或车位出租出去,须就其赚取的应税净值缴纳物业税。
薪俸税课税年度:4月1日到3月31日,收到税表一个月内申报。
薪俸税税率:标准税率税率15%